上海“以旧换新”扩至电动自行车、家装建材家
发表时间:2024年08月17日浏览量:
近期,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9月3日,市政府新闻办新闻通气会举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民政局等介绍了上海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新举措。
本轮《实施方案》结合国家直接下达上海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以及上海市安排的配套资金,统筹安排资金超过40亿元,明显高于上海市历年安排的促消费补贴资金量。
根据《实施方案》,上海将重点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等领域,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等;统筹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提标、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提标等。
首先是加大汽车产品支持力度。一方面是落实国家汽车报废补贴政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由1万元提高至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由7000元提高至1.5万元。另一方面是提高上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纯电动小客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5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家和上海的补贴标准提高后,当前补贴金额已达到或超过原政策叠加享受后的金额。根据国家指导意见,并参考了其他兄弟省市做法,考虑到与各地政策标准相对平衡,本轮上海不再支持按新标准重复享受国家与上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其次,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8类1级能效产品按照销售价格20%予以补贴,2级能效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15%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通过在遴选的支付机构领取“品类消费券”方式在政策实施门店验券核销。
自今年3月30日起,上海实施了总额为1.5亿元的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目前1.5亿元补贴已经用完。本轮《实施方案》与上一轮时间上正好衔接,力度也更大。
另外,新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对个人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电动自行车给予500元补贴。还在国家政策覆盖的8类家电之外,扩大家电、家装、建材、家具和适老化产品补贴范围,对购买符合要求的沙发、床垫、橱柜、浴缸、坐便器、扫地机器人、吸尘器、空气净化器等家电、家装、家居和适老化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15%予以补贴,消费者可通过遴选的支付机构享受补贴,每次补贴不超过2000元。具体产品目录会由市商务委会同相关部门发布。
同时,本轮《实施方案》加大道路运输车辆和老旧农业机械等更新支持力度,落实国家要求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予以补贴支持,结合上海实际支持国四柴油车提前报废更新。
据悉,如果消费者按规定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车,选择申请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可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申请:手机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小程序,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电脑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
如果消费者按规定报废或转让旧车并购买新车,选择申请上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交申请:“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以旧换新”补贴申请;“车信盟”微信公众号——“补贴申请”——“购车补贴”;“车信盟”APP首页——“购车补贴”。
本轮《实施方案》中,在国家补贴家电产品基础上,上海加大力度支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消费。整体补贴范围包括家电类16类产品,家装建材类15类产品,家具类6类产品,适老化15类产品。
家装建材类15类产品主要包括:涂料、瓷砖、地板、木(移)门、成品窗、淋浴房、吊顶、防盗门、水槽、龙头花洒(含淋浴柱)、坐便器(含智能盖)、台盆(立柜)、镜面柜、浴缸、水管理系统等。
适老化产品中,语音手势控制电视机、语音手势控制洗衣机、语音手势控制吸油烟机、自动断电防干烧功能热水器、自动断电防干烧家用灶具等5个品种,已包含在按照国家政策补贴的8大类产品中。另外,上海加大力度支持的其余15个品种,包括烟雾、燃气、水侵报警器,智能摄像头,智能视频门锁,智能呼叫器,防跌倒看护系统,护理功能床,功能床垫,助起沙发,功能餐桌,功能助起坐便器,扶手,淋浴凳,坐式淋浴器,步入式浴缸,感应灯和声控灯等。
近期,上海将正式发布国家家电补贴和上海家电类、家装建材类、家具类及适老化产品的补贴政策细则,及时公布参与的企业名录和补贴名录。国家和上海的家电活动补贴自2024年9月7日起实施,其他产品品类补贴将于9月15日之前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另外,上海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要求参加活动的个人消费者需购买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新车,鼓励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标准要求。该政策将于9月底前启动实施,至2025年6月30日结束。个人消费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旧车(含电池)及非机动车号牌,到政策实施销售门店,通过政策实施服务平台,进行实人认证,签署旧车交投及注销登记委托书。消费者按规定完成旧车交投,并获得旧车残值价款后,可在购买新车时享受定额立减补贴。
人民日报社概况关于人民网报社招聘招聘英才广告服务合作加盟供稿服务数据服务网站声明网站律师信息保护联系我们
人 民 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