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发表时间:2024年08月19日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公司国际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阿裕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通过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预案是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之一,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注:1、上述总股本按照2024年9月4日公司总股本378,991,880股进行计算;
2、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元/股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公司将根据相关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6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三江路13-1号喜临门袍江工厂B楼四楼国际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议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9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全部议案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披露。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三江路13-1号喜临门袍江工厂B楼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确认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本回购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预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预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预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2、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预案。详见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编号:2024-065)。
3、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及时通知债权人。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预案是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之一,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注:1、上述总股本按照2024年9月4日公司总股本378,991,880股进行计算;
2、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元/股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公司将根据相关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后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1、回购前总股本按照2024年9月4日公司总股本378,991,880股进行计算;
2、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90,520.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9,918.17万元,流动资产468,719.24万元,资产负债率55.77%。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20,000万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按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分别约占公司总资产的2.25%、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41%、占流动资产的4.27%。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综合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24年2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阿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一铖先生(系陈阿裕之子)、陈萍淇女士(系陈阿裕之女)(以下统称“相关增持主体”)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本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5%。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26日期间,相关增持主体通过其共同委托设立的“陕国投·金玉20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4,195,6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1%。上述增持行为基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其对二级市场行情的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7月26日期间,公司副总裁张征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买入公司股票34,800股。该股份买卖发生于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前,且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的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就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发出问询函,并收到如下回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确认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对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因回购股份最终实施将可能导致的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本回购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预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预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预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的风险。
本次股份回购是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之一,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公司国际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岳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通过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预案是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之一,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注:1、上述总股本按照2024年9月4日公司总股本378,991,880股进行计算;
2、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元/股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公司将根据相关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4日11:00-12: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024年9月4日上午11:00-12:00,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公司总裁陈一铖先生、董事会秘书沈洁女士、财务总监张冬云先生、独立董事朱峰先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给予了答复,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主要问题及答复如下:
答:上半年,在当前国内消费信心和有效需求复苏仍显滞后的大环境下,公司以多渠道战略应对行业竞争压力,驱动业务向好发展。线上线下零售业务稳健运行,酒店渠道业务快速增长,实现了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加大新客户开发力度,拉美、欧洲、一带一路等潜力地区的业务增长表现强劲;跨境电商通过深挖用户需求,优化设计和成本,提高了竞争力,保持业务快速增长。
答:1、提升渠道力,继续保持多渠道战略应对行业竞争压力,发掘增量、焕新服务。海外业务、酒店渠道延续上半年的动作持续推动。国内线下渠道,根据市场情况不同,围绕优化开店、TOP装企分销、渠道下沉等方式丰富流量渠道;加大规模试点以旧换新项目,样板城市率先开启了社区店的运营。线上继续深耕淘宝、京东、抖音平台,加大发挥短视频运营、内容种草等平台运营,推出差异化产品进行客群渗透。继续深耕连锁酒店市场,加大与头部连锁企业的合作,同步下沉至区域连锁。
2、提升品牌力,通过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增强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和忠诚度;通过广告投放、内容营销等方式提升品牌认知度,强化品牌传播与互动,在市场建立独特的品牌形象和核心价值主张,形成强大的品牌张力。
3、提升产品力,提高产品质量,注重产品创新,优化客户体验,口碑传播助力业绩增长。
4、提升服务力,搭建覆盖前端质控、中端销售到后端服务的全链路品质服务体系,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服务保障。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聚焦经营质量优化升级,不断提升运营效率,推动采购、制造成本、人效及费效持续改善。
问题3、公司对2024年全年经营目标有何预期或调整?对2025年的经营目标如何展望?
答:2024年上半年,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在市场拓展、产品升级和运营优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下半年,公司将继续聚焦经营质量优化升级,保障多渠道稳健发展的同时,发掘增量、焕新服务。公司上下凝心聚力,努力实现下半年比上半年有更好的业绩增长。
展望25年,随着国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消费品“以旧换新”以及推动新型消费快速增长等政策红利持续见效,行业发展信心也将进一步恢复。作为行业的领导者,公司将继续坚持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强产品创新和市场拓展,保持业绩持续向好增长。公司有望在家居行业的复苏和增长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问题4、上半年公司录的营收净利润双增长,但应收账款增速较明显,是否存在坏账风险?公司业务和酒店行业关联较大,如何应对酒店行业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答:上半年公司应收账款增速明显主要系新零售板块和国际板块应收账款增加,目前公司应收账款均在正常账期内;酒店业务板块占公司整体业务比例不大,故酒店行业波动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答:零售转型主要在于公司从关注加盟商提货额转变为同步关注加盟商的提货额和零售额,进一步聚焦加盟商的科学管理,有效降低库存,帮助加盟商提升经营质量和零售业绩,从而带动公司业绩高质增长。
今年4月份,公司在加盟商首推零售开单一体机,逐步同步加盟商终端零售数据,目前公司零售转型正处于过渡期。公司正积极推进,快速提高加盟商使用系统的配合度,形成上下合力,成功实现零售转型改革。
答:在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出台前,公司早已自主推出床垫以旧换新的服务和活动,目前正逐步进入常态化运行。当前,部分地区已经出台了以旧换新对家居的细化政策和资金规划,正在落地阶段。从浙江、上海等地已出台的政策分析,我们认为喜临门产品品类和价格带比较贴合补贴政策。公司将通过积极响应政策号召,紧抓政策红利,推出具体举措,提供优质服务,激发消费者的焕新需求,带动公司业绩增长;同时,也希望能推动家居消费市场的绿色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环保理念的普及。
关于本次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详见上证路演中心(),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此对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后续欢迎大家继续通过电话、邮件、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等方式与公司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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